关于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系统切换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用工单位、参保人: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医保征缴职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合编办〔2022〕101号),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职责由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划转至新成立的市医疗保障基金征缴和权益管理中心。为了稳妥做好职工医保征缴职能划转工作,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省集中社保系统定于2022年12月16日17时停机,向全国(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医保新平台)迁移数据,2022年12月28日9时上线医保新平台实施职工医保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停机切换前的业务办理
2022年12月16日17时停止使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省集中社保系统,进行社会保险征缴系统切换。请各参保单位在16日17时系统停机前将本月社保业务办结。各参保单位从即日起可登录安徽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https://ybj.ahzwfw.gov.cn/)进行职工医保参保单位登记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见附件1)。
(一)单位参保登记、注销;
(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停保;
(三)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关系转移;
(四)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信息变更;
(五)单位、个人医保参保证明打印。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参保单位确需办理减员预登记的,可提供纸质材料分别到人社、医保业务办理窗口进行登记,待新系统启用后进行处理。
三、新平台上线后社保业务办理
(一)单位职工医保征缴业务。
2022年12月28日9时起,单位可登录安徽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https://ybj.ahzwfw.gov.cn/)或“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线上办理职工医保征缴相关业务(操作方法见附件1);2023年1月4日起,可线下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停保、信息修改等所有医保征缴业务。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征缴业务。
自2023年1月1日0时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登录“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点击进入“安徽医保”小程序;或登录安徽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https://ybj.ahzwfw.gov.cn/)线上自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操作方法见附件2)。其中在我市首次参保缴费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市户口本或居住证线下办理参保登记,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三)其他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征缴业务。
自2023年1月1日起,合肥市人社征缴业务切换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点击进入单位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法人账号登录后可在线办理社保征缴业务(高频业务操作方法见附件3)。办理时间不变。
四、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原人社社保办公地址不变;咨询电话12333。
(二)职工医保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附件:(长按二维码可查看下载)
1.单位职工医保网办操作手册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网办操作手册
3.人社征缴高频业务操作手册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6日